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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代会报告(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
2023-01-0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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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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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月3日,在固原市原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浩同志作工作报告。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初心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692件,同比上升7.4%,占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总数近50%。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在忠诚担当中奋力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牢记初心使命,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学百年党史 育检察文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建、队建、业务同频共振、深度融合。2022年,我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均走在全市前列。

  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指示批示精神,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把手”工程持续抓实抓紧,如实报告记录29人(次)。

  抓实抓紧意识形态。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专题研究并定期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市院党组汇报,加强门户网站和“原州检察”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设,发布检察信息1430条,其中原创190条,持续传播法治正能量,不断传递新时代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原州检察”微博被评为固原市优秀政务微博。

  二、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能动履职中竭力答好新时代“人民考卷”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守护人民安居乐业。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有力保障平安原州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1人,提起公诉481人。其中起诉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2人,黄赌毒犯罪26人,电信网络诈骗、传销等犯罪72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惩治各类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及惠农政策落地落实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力度,着力推进耕地资源保护。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和“115”帮扶工作机制,选优派强5名检察干警驻村工作,投入帮扶资金22.35万元。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开展“送法下乡”等普法宣传、宣讲活动56场次。推进多元化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

  筑牢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全力守护原州绿水青山。牵头建立“林长+生态检察长”、“河长+检察长+警长”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防火巡查及禁烧秸秆等专项整治活动,共同推进林草资源和黄河支流保护。监督相关部门对“3.13”失火案林地进行生态修复,推动关闭“自备井”35处。

  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保障经济金融安全。认真落实宁夏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意见,依法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2人,追赃挽损 5000多万元。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常态化开展“挂案”清理活动,营造安商惠企良好法治环境。

  推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抓好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落实,批准逮捕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45人、提起公诉58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33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特殊预防280人次。支持起诉14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抚养权纠纷案。针对未成年人旅馆业入住安全、乡村蓄水池设施安全等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2件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强化司法惠民利民举措,检察实事增进民生福祉。依法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助力农民工讨薪15万元。将心比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05次。硬核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法检两长”同庭审理江某某等28人电信诈骗案。扎实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保健品”行业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消费安全。深入开展二次供水安全、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始终坚持公平正义检察价值追求,在法律监督中努力书写新时代“公平公正”

  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排部署的“质量建设年”为契机,高质量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7件、刑事抗诉案件6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4份、检察建议39份,纠正漏捕2人、漏诉21人。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69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份、纠正违法检察建议46份。加大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支持起诉力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2件。

  行政检察更加有效。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33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份。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化解,与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良性互动,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

  公益诉讼稳步推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9件,妥善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问题,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固本强基要求,在严管厚爱中全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落实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优化司法为民质效。坚持人民至上、为人民司法,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不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检察生动实践。加强12309检察服务便民平台建设,竭力为群众提供更实、更便利服务。持续优化“案-件比”,以提升案件质量为核心,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抓实队伍素能建设。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紧跟新时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需要,形式多样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强化队伍素能建设。今年以来,共有5个集体、13名个人荣获县(区)级以上表彰。

  强化从严治党治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正“四风”。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紧抓“三个规定”不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在人民监督下,我们能动履职、积极作为。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26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49件次。依法公开法律文书24份、重要案件信息2份。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公平正义可视、可评、可感。一年来,我们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更有力维护安全,更有力服务发展,更有力保障民生,更有力助推法治,更有力建强队伍。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原州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在司法理念、能动意识、能力水平方面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紧扣业务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发展不均衡,距离“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仍有差距。对此,我们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今后必将更加努力。

  2023年的工作思路及主要任务

  总体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持胸怀天下,坚持人民至上,坚定“民之所盼,即法之所向”的信念,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初心使命,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聚焦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找准检察能动履职的切入点、结合点,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以永葆“赶考”的新姿态、服务大局的新作为、司法为民的新担当、法律监督的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永葆政治本色,在培根筑魂上展现新担当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高举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践行“三个务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实践,把握“两个结合”,做到“六个坚持”。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将“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树牢大局意识,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助推平安原州、法治原州建设。认真落实宁夏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20条意见,依法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犯罪,严惩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抓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不懈抓好环境资源保护。紧盯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公益诉讼检察主动作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三、守护公平公正,在能动履职上呈现新成效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好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实效性。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机制,围绕“4+9”法定领域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主动对标对表党和人民新期待新要求,自觉查找司法理念、能动意识、能力水平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全面加强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四、坚持严抓严管,在固本强基上焕发新面貌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强化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前两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督促管好“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案件统一受理流转机制,落实全流程监控。持续抓好“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融入日常管理。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各位代表,蓝图催人奋进,实干铸就未来!我们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以箭在弦上的备战姿态,勇于担当、奋力前行,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原州新画卷提供更优质法治产品和检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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